【蔡伦故里文化耒阳】东晋名碑《曹夫人碑》

2024-05-07 -

□ 周少明

王兴之墓志的书法特点_王兴之墓志_王兴之墓志铭放大本

王兴之墓志_王兴之墓志的书法特点_王兴之墓志铭放大本

耒阳出土国家一级文物

2002年,耒阳市大石镇鳌山村一座东晋古墓被盗。 盗墓贼挖开古墓后,发现里面散落着一些破碎的陶器和其他随葬品。 其中一块古老的墓碑很不寻常。 被湖南省文物专家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的就是国宝“晋曹夫人碑”。 》。

墓碑不大,高52厘米,宽22厘米。 其材质为当地青石,额上刻有“晋末曹夫人碑”。 碑文及碑额共108字。 因雕刻后埋入墓中,字迹清晰如新。 其内容如下:

“永和四年农历八月十一日,前晋贵阳耒阳东乡,敖李氏小妾曹夫人圣陵。

我的妻子是同郡陈县曹家的女儿,九德太守陈侯的孙子,汝城主的长女。 她也是一位婆婆。 她有九位亲戚,贵人,出身石城家族。 我的妻子四十二岁。 第三年闰八日病逝,戊申四年九月三十日下葬。 ”

王兴之墓志_王兴之墓志的书法特点_王兴之墓志铭放大本

碑文的大意是:永和四年(公元348年)农历八月十一日,她是东乡敖力士的妃子,东晋贵阳县耒阳郡(古代有爵位的女子,她的丈夫当时应该担任很高的职务)。 (官职)曹夫人刻的墓碑。

妻子是同县陈县曹氏之女,九德太守陈侯的孙女,汝城县令的长女。 她嫁给了耒阳的程氏家族。 妻子四十二岁。 永和三年(公元347年)闰月初八,乙未病逝,永和四年九月30日下葬。

金朝为什么不立墓碑埋在坟墓里面,而是立在外面呢? 因为曹魏时期,曹操为了遏制东汉以来铺张浮华的丧葬习俗,禁止在墓前立碑。 晋南北朝时期也禁止立碑。 《宋书·李治二》提到,碑禁始于曹操:“汉以后,世人寄死奢靡,多筑石室、石兽、碑文等物。建安十年(公元205年),魏武帝以天下衰败为由,下令不准大葬,也不准立碑。

西晋王朝建立后,晋武帝司马炎于咸宁四年(公元278年)下诏,重申禁碑之举。 《歌书·礼志二》云:“此石兽碑,代表私赞、繁荣、虚伪,损财害民,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事情,是禁止这样做的。违者,即使他们知道如何拯救秩序,也应该被摧毁。” 皇帝下令禁止墓碑,自然没有人敢违抗皇帝的命令。 因此,那个时期的墓葬中几乎没有墓碑。

王兴之墓志_王兴之墓志铭放大本_王兴之墓志的书法特点

金代没有墓碑,但有墓志铭。 墓志铭是埋在坟坑里的一块碑文。 公元316年,西晋末代皇帝司马野在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刘繇攻克长安时投降,西晋王朝灭亡。 公元317年,琅琊王司马睿在南渡的中原氏和江南氏的支持下,在建康称帝。 历史上称为东晋,司马睿是晋元皇帝。 建康就是今天的江苏省南京市。 20世纪60年代,南京附近出土了许多东晋墓志铭。 其中以《王行知夫妇墓志铭》和《谢昆墓志铭》最为著名,也最有历史价值。 王兴墓志刻于金成帝咸康七年(公元341年),谢坤墓志铭于金明帝泰宁元年(公元323年)。 这些墓志铭的出土,在当时的历史学家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。 “曹夫人碑”严格来说是。 同样是墓志铭,只是额头上写着“晋末曹夫人碑”,也可以称为“墓碑”。

“曹夫人纪念碑”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和艺术价值

《曹夫人碑》是“湖南最早的书法实物之一,是湖南书法史的起源”。 此碑比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早5年,距今已有1670年。 其结构呈方形,典雅。 铭文古朴有力,是隶书向楷书过渡的代表,具有极其重要的书法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。

两晋是中国书法艺术史上的一个高峰时期,“唐诗、晋字、文文”。 历史记载。 金代书法家共有113位,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这一天下第一行书,展现了魏晋独特的奔放魅力。 “人民的意志。” 后人吟道:“东晋风流事多,一时人尽皆去,无《兰亭》在,世人怎知永和?”

金代碑刻是书法艺术从隶书到楷书演变的实物见证,是书法艺术的继承和发展。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王国玉认为,《曹夫人碑》对于研究汉字的发展演变具有重要意义。 碑中许多部首、笔画与现代汉字有明显不同。 魏晋南北朝是隶书向楷书过渡的时期。 这一时期的书法往往具有隶书的特征。 而且,这一时期的铭文在国内也很少见,非常罕见。 除“曹夫人碑”外,仅存“古浪碑”、“爨包子碑”、“爨龙岩碑”等。 《鼓浪碑》也是湖南现存最早的古碑(公元272年)。 它的全名是“五谷九真太守谷辅君碑”。 古浪,今湖南省耒阳市人。 三国时期吴国九真太守。 成绩斐然。 他去世后葬于耒阳梁源乡,后人在他面前立碑。 碑高176厘米,宽72厘米,碑额11字,铭文18行。 现藏于蔡伦纪念园。 虽经历了千余年的风风雨雨,但时至今日字体依然清晰可见。 《鼓浪碑》雄伟而古老。 这是隶书转变为楷书的开始。 历代金石学家都高度重视它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的作用和地位。

“爨包子碑”全称“晋建宁太守振威将军爨辅君墓碑”,俗称“小爨”。 始建于东晋义熙元年(公元405年),乾隆四十三年(公元1778年)云南省曲靖市出土。 “爨龙岩碑”立于南朝刘宋孝武帝年间(公元458年)。 高3.38米,共927字。 俗称“大舞”。 这座“二舞”是金宋时期云南最有价值的石碑,所建的碑亭已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《鼓浪碑》和《曹夫人碑》目前在湖南省书法史上具有无与伦比的地位。 专家称他们为双子座,完美匹配、光芒四射。 如果这两座古迹走到一起,就能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
王兴之墓志的书法特点_王兴之墓志铭放大本_王兴之墓志

“曹夫人碑”也具有很高的文物研究价值。 “曹夫人碑”的出土,解开了湘南千年历史之谜。 据湖南省文物局专家谢景武介绍,郴州资兴市辽江地区自古就存在郴后山遗址。 相传陈侯曾在此居住。 但史书和地方志中并没有关于陈侯是谁的明确记载。 仅在民间口头流传,已成为历史之谜。 南宋以来,文史界有人认为陈侯就是楚怀义帝的后裔孙昌,也有历史学家说陈侯就是汉刘邦的后裔刘昌。 《曹夫人碑》记载,墓主曹夫人是陈侯的孙女,这证明陈侯确实是一个人。 但他姓氏既不姓孙,也不姓刘,而是姓曹。 《曹夫人纪念碑》的出现,为这场历史争论画上了句号。 而且碑文还记载,曹夫人的祖父曾任“九德太守”,古浪曾任“九真太守”。 两人担任知府的时间基本相同。 “九德”、“九真”两位太守管辖的地区,都在现在的越南境内。 耒阳地区有两处同时期古碑。 两者之间的历史背景、相互联系和历史真相是什么? 一切还有待专家学者的验证。

此外,《曹夫人碑》揭示了东晋时期耒阳丧葬制度与地方官员的关系、姓氏变迁等,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经济、文化生活、民俗风情,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。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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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曹夫人纪念碑”的所有者是谁?

“曹夫人碑”被盗墓者挖出后,被私下卖给了启东县的一位买家。 2012年,被郴州人黄某购买收藏。 根据《国家文物法》规定,发掘、私自出售该碑的行为是严格违法的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五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地下、内水、领海内残存的一切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。” 当然,并非所有文物都归国家所有,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物无需归还国家:

一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六条规定:“集体或者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、古建筑、祖传文物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。” 法律允许文物私人拥有。

2、依法继承的文物也可以归私人所有,是否交出完全是自愿的。

3、有充分证据证明文物属于自己或者是其祖先留下的文物的,应当属于公民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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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曹夫人碑”既不属于祖传文物,也不属于依法继承的文物。 它是被崇拜者非法挖掘的“无主文物”,所以只能归还给国家。 类似文物被盗案件还有例子:2016年,“张献忠重银”被盗倒卖案告破,共没收国家珍贵文物100件,其中国家一级文物8件。 追回的文物中,国家一级文物“虎扣永昌大元帅金印”成交价800万元。 犯罪嫌疑人宋某从闽江潜水拾取,后通过中间人袁某转售。 最后,经袁某介绍,金印与金册、银锭等珍贵文物一起,以13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西北商人范某。 目前,所有文物已依法追回并归还国家。 全部。

“曹夫人纪念碑”是珍贵的国家一级文物,具有极高的价值。 可以举两个例子来比较这块碑的价值:“平安帖”是东晋王羲之在尺和碑上书写的,而草书帛书的“平安帖”则是临摹品。宋朝的。 2010年中国嘉德秋季拍卖会上,以3.08亿元成交。 此书法共有41字。 平均一个角色价值750万元。

宋代书法“四大家”之一黄庭坚的书法作品《柱柱铭》于2010年6月以4.368亿元拍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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