鬼婚,一种疯狂的坏婚姻习惯

2024-05-17 -

《元史列女传》记载,山东省东平府顺城县有一姓郭氏,其子郭三随军驻扎襄阳。 妻子杨在家侍奉公公婆婆,是有名的孝媳妇。

至元六年(1270年),郭三猝死于寓所。 消息传回家乡后,杨母立即逼迫女儿改嫁。 杨被迫无奈,只能向家人发誓,即使死也不再改嫁。 母亲这才放弃了这个念头。

过了一会儿,丈夫的尸体被送回来,岳父对亲戚们说:“郭三的儿媳妇太小了,结婚不久,还没有孩子,没有保障。”这儿媳妇以后要改嫁别人了。” 我怎么能让我的儿子在地下做鳏夫呢?”

随后,他托亲友找到了附近一名死去的单身女子的尸骨,打算将两人合葬。

当杨女士听说公公的计划时,她伤心欲绝,整天哭泣。 绝食五天后,她上吊自杀,最终与丈夫合葬。

在这个故事中,公公“乞打已故女儿尸骨”的行为,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“鬼婚”陋习,甚至在今天我们也能看到。至今仍偶尔在新闻中听到。

#01。

什么是“鬼婚”? 民国时期的学者徐克对此有更详细的解释:“有一种所谓的鬼婚,即男女在结婚前去世,为他们选择配偶。而男方却选择了另一半。”不一定要娶这个女人,这个女人也不一定要结婚,这个男人死后一定是门当户对的。” (《清白雷朝·婚姻》) 鬼婚说白了,就是两个死人之间的婚姻。

这一习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。 有考古学家根据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推测:商代武丁多次为早逝的妻子妇好举行鬼婚,先后将她许配给祖乙、大甲。 还有汤。

武丁相信,一个女人如果有这三位老祖的照顾,一定会得到平安。 这段记载很可能是我国历史上现存最早的有关“鬼婚”的文字。

但由于不少学者对这一研究结论提出异议,我们只能从一些现存的古籍中寻找线索。 《周礼·媒妁》有“迁葬者,嫁者禁”之说。

东汉末儒家代表人物郑玄对此评论道:“迁葬,是指生前未婚,死后入葬,迁葬,各随迁”。其他。” 对于“已婚者”,郑玄的解释是:“哀哉,十岁以下未婚而死者,生时未婚者,死时同居者,亦乱人间。”关系”。

唐代学者贾公彦在郑氏著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。 他认为,“迁居是指成年人丧偶,生时不结婚,死时已结婚,已婚者出生十九年就去世了”。 ,死了就是结婚。”

清代经学家陈立在其《禁迁嫁者考》一文中转载了南宋政治家石浩对“埋葬者”和“嫁娶者”的定义。 “与死者结婚,就意味着要找一个丈夫。” 虽然三位学者的解释内容差异较大,但都说明了同一个行为。

由此可以判断,“冥婚”这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在先秦时期就已存在,而且这种习俗在当时相当盛行,并被官方禁止。 郑玄认为鬼婚违背人伦伦理,这应该代表了当时统治阶级的主流思想。

#02。

正史记载的第一个鬼婚人是曹操的爱子曹冲。 建安十三年(208年)卒。 这一年,他只有13岁。

曹操非常疼爱这个孩子,为他流下了所有的眼泪。 他记得司空彭丙元的小女儿几年前就去世了,所以他打算把两个孩子埋在一起。 但丙原却直接拒绝:“合葬不雅。” 曹操并不气馁,随后找到了死去的甄家女儿,与曹冲秘密联姻。

太和六年(232年),魏明帝曹睿幼女曹淑去世。 曹睿将女儿封为“平原宜公主”,在洛阳为她建庙,还在南陵规划了一座豪华的陵墓。 她借鉴祖父的方法,为心爱的女儿安排了一场鬼婚仪式。 小公主的丈夫是甄皇后去世已久的孙子甄皇。

魏明帝此举引起朝野轩然大波。 司空陈群上朝讲利弊:“大人,与天地同动,永垂不朽,大德不逾闲,故动为师之典范。”八岁丧丧,无礼。” 准备。 事还没有结束,却被当作成人礼,送了制服,面前还穿着便衣。 自古以来,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。”为他人树立榜样,作为圣人,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要做任何不恰当的事情,因为你的行为将成为后人的榜样。八岁的孩子死了,就没有资格举行葬礼,况且小公主还没有资格,满月的时候,是按照成人礼仪进行丧礼的。满朝武官朝贡,朝夕哭哭,这是自古以来绝无仅有的事情(《三国·魏志·陈群》)。

杨府公子也劝陛下要以大局为重,不要情绪激动,但明帝却执意要按照自己的意愿为小公主安排后事。

南北朝时期,北魏孝文帝的女儿石屏公主不幸英年早逝。 袁洪听说北魏开国功臣穆冲的后裔恰好“早逝”,于是两个孩子就成了正史记载的一段黑暗婚姻的男女主角。

#03。

据史料记载,唐朝中宗时期至少发生过四次鬼婚,其中一位“新郎”就是中宗长子李重润。 大足元年(701年),他与妹妹永泰公主因暗中散布张易之兄长的丑闻而被陷害。 他们被武则天定罪并处决。 那一年,他才十九岁。

李显继位后,追谥太子,谥德。 还为他与国子监宰相裴翠已故的女儿举行了鬼婚仪式,合葬于乾陵。

或许是受到了启发,韦皇后不禁想起了在流放途中被无辜杀害的四个兄弟。 其中,魏寻、魏东、魏斯未婚。 因此,皇后也萌生了给自己的几个兄弟立正妻的想法。 结婚的计划。

她首先选择了傅国公萧执忠的已故女儿与韦勋配对。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,她下旨将尚在婚姻中的萧志忠的小女儿嫁给她的表弟崔无期。 婚礼当天,韦皇后代表女方,中宗亲自代表男方主持婚礼。 因此,当时有人将这场盛大的婚礼称为“皇后娶其女,皇帝娶其妻”。

魏氏的另外两个兄弟很快就找到了他们的下落。 一位“新娘”是“太子家族首领清河崔道友的四女儿”,另一位则是“与中宗卫弟弟斯氏秘密联姻的清河校尉郑瑞嗣之女”。

然而几年后,韦皇后就因政变被杀,死后,她的皇后地位也被剥夺了。 从此,史料中不再提及“韦皇后”二字,“韦皇后”三个字将她永远钉在了耻辱柱上。

萧志忠当时是那么风光,此时却是那么狼狈、惶恐。 他的小女儿结婚几年刚刚去世,所以我们的主人公萧志忠立即得到了卫洵和他女儿合葬的坟墓,并搬了女儿的棺木。 出去了。 肖志忠单方面和解的举动遭到了当时人们的嘲笑。

历史上,为什么许多父母为早逝的孩子选择鬼婚? 主要是为了表达对死去孩子的爱。

古人云,人生三大痛:少年丧父,中年丧妻,老年丧子。 白发人送走黑发人,这种痛苦将伴随老人一生。 面对死亡,我们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。 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或许就是美化这个死亡的结局。

此外,鬼婚还考虑到家庭与子女关系的延续。 曹操安排完儿子的黑社会联姻后,命万侯曹举的儿子曹聪改立继承人侍奉曹冲。 这种延续宗庙香火的想法已经显露出来了。

鬼婚,这种不健康的婚姻观是与我们人类文明的发展背道而驰的,最终会在历史的长河中被淘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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